~「《奇蹟課程》&《光的課程》共修會」之感動.如聆現場

那個醫師在醫療中確實發生了一些失誤

,可是我選擇用異於過去的想法面對他:「對不起,請你原諒我!*醫師,我錯怪你了,你是個好醫師;我錯怪你是個壞醫師,是一個唯利是圖的醫師……。」

再度去讓他做治療時,我內心在爭戰:「一個是,怪罪他(要不是你的醫療失誤,我怎需要再多次做後續的治療?我怎麼那懦弱,不會去跟他討公道……);另外一個是,這個累劫以來的信念模式,我不要再過了。看起來這次醫療失誤事件是他的錯,而不是我的錯,可是我没有認清這信念模式的原貌時,它的殺傷力,不僅僅是現在,往後的日子,它會不斷地發生。」

因此,我要跳脫過去的模式,不著力於爭辯誰是誰非、討個公道,而是能夠面對自己的情緒,與它共處,接受它,釋放它後,心平氣和地再與醫師尋求兩全其美的補救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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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修《奇蹟課程》和《光的課程》的挑戰是在於,擯除外在事件的是非對錯,去察覺你對兄弟們(你對你的醫師、仇人……)的信任;去覺察你是怎麼看待他的。

我們對於什麼是因、什麼是果已經被混淆了。顯現在外在世界的相貌,卻是眾目昭彰,明明是對方的錯,我躺在診療椅上是任憑他處置,然而他為了掩瞞錯誤而……。你會申辯,「我已莫明其妙地損失了一顆健康的牙齒;我何錯之有?」

「你想錯了!」

《奇蹟課程》學員練習手冊第314課:「我尋求一個異於過去的未來。對世界的新知見會帶來與過去截然不同的未來。」

我們一直以為異於過去的未來,是放棄一個負面的想法,帶入一個光明的想法,就可以跟過去的悲慘、犧牲……揮別,而有一個全新的未來。

實際上,只有「對世界的新知見」才會帶來與過去截然不同的未來,而非以正面想法取代負面想法,是我們對真理的真正的認識──「我的神聖本質無所不能」。

《奇蹟課程》學員練習手冊第38課:「我的神聖本質無所不能。你的神聖本質扭轉了世上的一切法則。它不受時空、距離及任何限制的約束。你的神聖本質具有無限的大能,因為它將你立為上主之子,與造物主共享同一天心。」

然而,我們對於「我的神聖本質無所不能」的真理是壓根兒不相信,因此每當你碰到一個事件時,就非得去爭取公允不可。

如果,我們能確信自己的神聖本質是無所不能,那麼我們也就能信任醫師的神聖本質是無所不能(他是仁心仁術;他是醫者父母心……)。

既然,我的神聖本質把我立為上主之子,與造物主共享同一天心,那麼看起來一點都没有仁心仁術的醫師的他呢?

他,如你一樣,與造物主共享同一天心;他,如你一樣,其神聖本質亦是無所不能。

在自以為深陷於「莫名其妙地損失一顆健康的牙齒」的冤屈裡,没有一件事情是我們的神聖本質解決不了的。

《奇蹟課程》學員練習手冊第38課:「你若是神聖的,上主的一切造化亦是神聖的。你是神聖的,因為祂所創造的萬物都是神聖的。因著你的神聖,祂所創造的萬物亦是神聖的。在今天的練習裏,我們會把你的神聖力量應用在一切問題、困難,或你想得起來的任何痛苦上,不論是你自己的或是他人的。所有問題我們都一視同仁,因為其間本來就沒有差別。……基於你的存在本質,萬物都在你的掌控之下。」

萬事都在我的掌控之下,不是只要我據理力爭,他必得無條件地還我一個公道;是當回歸神聖本質,事情就會恢復到它原本的位置

《奇蹟課程》學員練習手冊第314課:「此刻所認出的未來,只是現在的延伸。」

當你再次選擇同個醫師做後續的治療,可以讓自己的心意識跟神聖本質連結,確實展現「我的神聖本質無所不能」,並觀出對方的是一個無所不能、最棒的醫師。若是没有突破這樣的業力模式(信念模式),類似的庸醫事件會持續地你的生命中湧現。

由此事件中,我們會察覺到,「事發之前,我也曾竭力去觀想他是好醫師,為什麼還會有醫療失誤?」先前的觀想,僅止於表層意識,在潛意識中,你還有很深層的不信任,才會造就這樣的結果。

我要尋求一個異於過去的未來,很重要的一點是,「當下的你是不是可以跟過去的你不一樣了」。過去發生什麼錯誤,其實都不重要了,是當下你不要讓過去的陰影再度籠罩。

《奇蹟課程》學員練習手冊第314課:「如此,恐懼便失去了的偶像及意象;少了具體的形相,就產生不了任何影響。如今,未來已不受死亡的支配,因為它如今以生命作為自己的目標,所需的一切方法與工具都已欣然具備。當前此刻若已獲得自由,其平安及及保障亦已延伸到充滿喜樂的未來,那麼,還有誰會受苦或悲哀?」

我們的恐懼一直都有它的偶像(信念)及意象。例如:你的偶像是「我認為醫師是利慾薰心且枉顧病人權益的人」。

自由,是我不再被信念所束縛;自由,是我跟我神聖本質連結,它帶領我,它無所不能。

如果,你還是惦記著,他真可惡,他不賠償我的損失……,你會心平氣和?

《奇蹟課程》學員練習手冊第314課:「天父,我們過去都錯了,決心利用現在來追求自由。如今,我們放下過去的錯誤,」

過去的錯誤是什麼錯誤?想錯了,而不是做錯了。

我們常以「做錯了什麼」來判斷犯了什麼錯誤;我們從來不會認為「我們如何去想這個事件」是錯誤發生之主因。

我們想錯了。我只是把他的神聖本質錯想為邪惡本質,那是自己的不對。因為他的神聖本質從没改變過,他只是暫時看起來似乎有些邪惡的行為,那只是短暫遮擋住太陽的烏雲。

我要放下的錯誤是?想錯了、認定錯了。《生命教育法》說:「認定就會存在。」 我們多是以眼睛所見、耳朵所聽……等感官,無意識地去評判周遭的人、事、物。

註:「幸福報報」専欄是由慈訊的教師群,就學員的提問所做的精闢解析。

下回待續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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